直解因果之门

因缘本是作牵缠 恶业生成祸患绵 切要心存多谨慎 免教果报显来年 观音菩萨 拱衡堂勇笔王奇谋 南海古佛 善书 因果论 因果报应 因果循环报应昭然 善恶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 南海古佛说因果系列【2】
  • 主著仙师:观音菩萨
  • 主著正鸾:拱衡堂勇笔王奇谋
  • 著作日期:甲申年 –  乙酉年(2004 - 2005)

南海古佛说因果系列【2】

主著仙师:观音菩萨 「又称 南海古佛」

注:本书由拱衡堂扶鸾著作 欢迎翻印 广种福田

恭接著书玉旨

恭接玉旨开著新书

本堂主席 关登台

圣示:今日恭接著书玉旨,命本堂城隍五里外恭接钦差,命本堂福神十里外恭接钦差,其余神人排班候驾。

钦差金阙御史王天君 降

诗曰:因果牵缠夙世深。纷陈业累最惊心。著书直解由门人。可喜鸾堂布福音。

圣示:吾今夜降莅,是为颁布著书玉诏也。

玉旨宣读,神人俯伏。

  钦  奉

玉皇大天尊玄灵高上帝 诏曰:

朕居凌霄,日理万机,无时不以苍生是念。嗟叹世人多有夙世牵缠因果业债,造成人生运势隐晦,起伏波折,事业贵人不显,迭受挫折。更有身体病苦,受业债缠扰,莫名病苦丛生,药石罔效,求医不得验征。及至因业冤亲缠扰,心神不宁,多生虚妄疑症。诸此种种,究其根原,因果业也。

幸尔台疆懿敕拱衡堂,开堂阐教,著书普化夙著名声,灵乩为使,膺承大命,天降宝书赓续不绝,颇受天上肯定,足当大任,为众生解开因果之门。

前有《因果病象印证》一书,翻印廿版,广布流传,造福苍生,深层明悟因果牵扰,轮回业障之理,深有警惕,惕而惊醒,心向仁善,修功助道,以此广结善缘,深植福田,消弭因业果报。

朕心大悦,乃特敕旨一道,准赐再著圣书,题其颜曰:《直解因果之门》。一事不烦二主乃再聘由 观音菩萨为主著仙师,勇笔主著正鸾。命由甲申 年元月十四日开著,为期一年,完书缴旨。

是书之著,不只阐述因果病象、轮回业障、其串连牵缠之缘机。并析论因果与人生「身」之关联,并有 解破因果之迷象,当可大益苍黎,免受不明因果之论,不知解破因果之门,而多受无谓苦磨及缠扰。如其圣书,当然寿世牖民,泽被苍生。甚愿神人共勉,早得其功,再建鸾门普化寿世之德。

钦哉勿忽,叩首谢恩。

天运甲申年元月十四日

恭接懿旨

无极老母 降

为《直解因果之门》作序

欣闻台疆「懿敕拱衡堂」又奉 玉旨开著《直解因果之门》,是书之著,不止承续《因果病象印证》一书之立论,并且又直指解脱因果牵缠之门。

可谓末法清算,因果显现之际,上天颁赐众生可以一则了断因果,二则消弭业障,在显讨之中,可以不受因果业磨,又可了断因果之宝书。众生在因果清算中,背负夙世轮回以来,层层叠叠诸事业债;种因在轮回之夙世,显报在当下人生之中。

世人自是在人生过程中,有诸种困顿、挫磨及苦难。多灾多难之人生,缘机成熟之业障,造成事业、运途、身体诸般乖舛,比比皆是,触目可见。

悲悯众生之苦,天降宝书,剖析脉络,尽陈异象,使众生一则明悟因果之可怕,进而惕醒,二则发心消弭因果,解释因结脱出樊笼;从此离苦得乐,慧根不昧。

既消因业而无果报之苦,再助大道之行,深植福慧。如此缘机及福报,可见:东土难生,人生可贵之珍宝也。

于今,宝书开著,娘不忍众生未识珍宝可贵,恐有失之交臂,而将之视为吟风弄月之杂咏,随手翻阅,不思研悟,甚至束之高阁;知此枉费天心之仁,开门方便解脱因果之死结。

乃特来降述篇前,一则为勉众生、二则为赞宝书、三则为序。并特颁殊恩、作成凡例,以激励用心,研阅、助印、流通、讲解,均是功德,并可求解自身及至亲眷属之因果。

书虽未成,凡例已颁,有幸阅者,有所求者,赐准速予办理。娘心殷望,众生均能有所体会,把握良机;因果虽未显现,并非无有冤债,切宜早行消弭。因果既讨,更需排解及时,庶免多受无谓之苦。

无极老母颁 序于懿敕拱衡堂

本堂主席 关登台

为直解因果之门作序

喜哉!本堂又恭奉玉旨、聘得观音菩萨为主著仙师,开著《直解因果之门》一书。

菩萨本为佛家大贤,夙具慈悲,秉抱闻声救苦,解渡众生之苦;十数年前,在本堂开著《因果病象印证》上下合辑一书,颁行寿世,利益受因果所苦之众生无数。亦为本书为众生排解因果,奠下深固基础,稳定道脉发展。

于今,新书再著,延续是书之精髓,不但解开因果百锁,更是大开为众生解脱困果牵缠之不二法门,天意慈悲,深眷众生时受因果牵缠之苦磨,专书讲述因果妙论,先破迷象,再对治受其牵连之业债,则受苦众生欲求解其死结,自是将其门而入,迎刃而解。

鸾门为阐教济世之圣地,著书普化为职命,广布文字因缘之际,引度众生勤修大道,自然在济度众生之苦,无所推诿。

天降宝书,正是斯旨,本堂有幸再承大命,恭迎著书之初,吾忝为本堂主神,礼赞为文,略述梗概,一则赞书宝贵,再则普劝众生珍视,用心研阅,发心助印,当为有功而解因果也。

懿敕拱衡堂主席关 序于懿敕拱衡堂

观音菩萨 序

观音菩萨 降

 为《直解因果之门》作序

所谓因果,即是前造诸事业障,历经冥司定谳,衡诸适当时机,显现了结之果报。

众生在无数轮回之中,凡诸任一世之造作诸事,均有如乱丝纠结;但总有其中头绪。在冥司审理之后,乱丝交緛却有其端,按图索骥之下,真相朗现,自然可以评书论恶,加以衡量,再审酌缘机、渐次安排,一报还以一报。

职是之故,众生既经无数轮回,既然造作诸般业障,因既种,缘机亦以渐成熟;乃在人生过程中,遭遇无数挫折、磨考、灾难,是有承受果报之时。

不论人生之运势,人际之助力,贵星福报之缘机,甚至身体苦磨之灾难,均在因之种,果之报,轮回之缘机成熟,显现讨报之端倪也。

忆自懿敕拱衡堂创建之初,吾即奉玉旨降著《因果病象印证》上下合辑,书成颁布寿世,众生同受恩泽。

是书为众生述论因果业报之现象,有受冤亲干扰,造成人身、精神之苦磨,经年药石罔效,不但自身受苦,甚至拖累亲眷费尽辛苦呵护照顾。

有在因果业报显现之初时,肇示异象。以资众生明悟因果冤亲之将显报,及早排解。有以业谈剖析因果概论,使众生明了何谓因果,种因得果,理所当然。

颁行寿世以来,翻印廿余版,善信争阅,一时,洛阳纸贵。风行广布,受沐恩波者愈广而多。今,天心慈悲,悬念众生多受因果业报之苦,虽有知为因果业债之牵缠,亦有发心向善,而修而行。

然而,不知其门而入,不知如何解脱种因之结,乃致仍受其苦,轻者怨尤,重者断绝慧根,致使夙世累积之福慧,受因果牵缠而毁灭断送。

故,再颁敕著书玉旨,名曰:《直解因果之门》。吾有幸,再受命为主著仙师。

顾名思义,本书之著,在因果现象讨报之中,列述解结之方法;因果千絮万端,显现之迷象,亦是五花八门。尤其,人身精气神,形成生命之动力,无形干扰之强烈,将是人身无可抗拒之痛苦。

其中,所广泛牵掣之精神意识等潜藏在体内之意志,发诸于外,可能奇端异行,可能惊世骇俗。若无细究其缘起,何能消弭。因此,本书将大益众生也。

观音菩萨 序于懿敕拱衡堂

天运甲申年元月十四日

第一章 冲煞、犯阴与因果干扰之异同

观音菩萨 降

世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遇上冲煞、犯阴之事,尤其在运势低落,或是运象晦暝,更是容易煞、阴之冲犯。

为何如此,人之运势所趋,可以牵引人之日常言行,既然低落,既然晦暝,则言行举止或轻佻,或失仪,甚或行不该行,是以提升阴、煞相犯之机遇。而,运势晦暝,相对贵人与福星退位、阴煞之侵扰,更是轻而易举。

一般而言,冲煞、犯阴的状况,当事人会有:身体与精神两方面情况。身体—忽冷忽热状似感冒或疟疾。精神—恍惚不宁,神思不属,甚至恶梦连连,却无一贯相联之梦境。

唯,犯阴有其先决条件;路过丧家,或行经墓厝风水等地,有言行不敬,或举止失礼,如此容易招致丧门之阴煞。

当然,运势若低造、晦暝,就是无不敬言行举止,却也能冲犯丧门阴煞。所以,一般见有丧家或墓厝风水者,大都敬而远之,以趋吉避凶。若是不得不由此而过,最好心存哀悼,礼敬之心。

因果干扰,顾名思义,即是轮回以来,所造诸种业债,至如今,缘机成熟之讨报。一旦因果讨报的现象产生,不但身体、精神、甚至在人生的过程运势,福报都有可能隐晦。

那么,因果讨报对于人之影响是如何?

身体—会有药石不断,病症不明,或者对症下药,却无法有效,更可能无有病因,却身体不适,或者时好时坏、不能根治。

精神—心绪不宁,疑神疑鬼,莫名胆怯,或是萎糜不振「尤其是受淫业女阴所扰」。更甚是,有侵体干扰,恍若两人,心神似受控制,有著双重人格。今时医家尤喜以幻想、幻听、幻觉为词表述;因而,有者医家甚至以精神为病名。

人生曲折—因果讨报有以福报为干扰标的;譬如原本和睦之家庭关系,夫妻、父子,却兀然以冲突而形成尖锐之对立,或怨忿烦琐。

又譬如原来平顺事业,却突然耗损亏折,甚至人事陡起搬风。再譬如原本开朗个性,却莫名孤僻刁蛮,甚至形成怪异等皆是。

据此分判,冲煞与犯阴,在与因果讨报干扰中,是有许多相同现象。只是,冲煞与犯阴是偶然现象,因果讨报却是注成之现象。

换言之,因果讨报之干扰无法避免,冲煞犯阴却可避免。而且,可以避免之冲煞犯阴,更能在事后轻易解除—以灵符化净即可「惟,要在事发之开始,立即行之,否则,久伤成创,无可避免会侵蚀成严重病害,或者并发症。」

众生在本文中,衡量此一现象,其中关键是在祛解之后,无效,应该立刻警觉,是因果干扰之现象,把握快速因果和解之方案,庶免造成体躯、精神,甚至运象的严重变化,则更加难办。

能够在此原则上把握,纵然受到冲犯或干扰,亦容易解决,更可以因知其利害,而行趋吉避凶之良方。

第二章 灵神受压制

观音菩萨 降

际值因果清算之末劫中,又多有诸魔乱道之纷扰,加上人心日趋用心计较,攻心用计,乃致凡人心神灵识,急遽变化。并且,其变化之多元,更是触目心惊。是以,产生「灵神受压制」,抗御无力之魔难。

修道子在功课修持,以及精进加行中,偶一不慎,非常容易遭遇如此状况。修道,本是在道理上,在戒律上精进;然则,今时因千宗万脉多有传布,世人在亲近、聆闻法音机遇有许多方便。

因方便而繁杂,更有以讹传讹,或似是而非,一知半解。于焉,产生修道子岔入歧途而受磨难之情形。尤其,各宗脉之在家修子,更是首当其冲。

佛家宗脉,不论在僧众引领中,或是戒律守诫中,较具规模,故在家修子受害之案例较少。道家因有练气之法门,以气入魔之现象,有之「但多是不知练气是练气,反以练神练法为前提,乃致之状况。」

再来如一贯道、鸾门、宫堂庙坛,及至分支旁流,甚而会灵、走灵山等修子,在道理、戒律较少精研之情形,一旦在因缘成熟中,立即有遭遇「灵神受压制」之情形发生。

既曰:因缘成熟。其中所牵连者,自是轮回之因果。夙世轮回,投生人世之遭遇,凡诸种种事业之造作俱是其因,悉是果报之源。

当下今世,幸入道程中修持;但是往昔诸世之业因,一如福报,悉由积植之福份,有如种籽发芽,茁壮,而至成树。所以,道程中,业报主当然在等待缘机成熟而讨报。

灵神受压制,当然是因果讨报之一现象,然则其详情又如何?大体而言,一如常人。可是,意志容易受到牵掣、牵引,甚至言行举止违背自己意愿;心明知却身不由己。

因而,时常产生懊悔、自责,甚至自暴自弃的行为,乃致形成怪异的人格。

另外,有极小部份,是以智慧蒙蔽,倒退之现象显现。简言之,言行举止有幼稚,无理、暴躁,或者失去耐性等等现象,使其人突兀而陌生;周遭亲友会有如此观感。

自主意愿受到强制性影响,其人心绪之变化莫测,显而易见,由此,亦可察知,受此干扰之无奈与痛苦。因而,正常亲友间,见此情形,切宜多付出爱心、耐心,加以帮助,庶免其人变本加厉。

综此而言,「灵神受压制」既是果报,也是修道子容易遭遇之情形,修子当然必需加以留心注意,先则注意修持过程中,慎勿招惹容易遭遇如此情形之法门,次则,消解因果业障之布施要实践,积极消弭其动力,是为上策。

如若不幸已遭遇如此状况,亦无需彷徨、甚至恐惧。种因得果,是天然定律,天心仁慈,既然在「因果轮回」定律中,有开示出明路,使众生知所遵循,只要明白「因果业,功德解」,自然可以从苦海中,分判出光明道路,脱离其牵掣之深渊。

第三章 冤欠—冤亲债主

佛家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可见人命关天之重,无与伦比。天有好生之德,芸芸众生之中,一条残灵,「 残灵即是湿生之蛆虫类。」犹是一视同仁之列,更河况是万物之灵—人?是以人命债,重无比,切宜慎之。

在轮回果报中,有所谓之「冤亲债主」,顾名思义,即是有亏欠于彼,在无数的轮回,各种客观因素悉皆成熟,即是缘机成熟时,冤亲债主即要现前。 「冤亲债主如何现前,下章会有专论。」但是,冤亲债主之讨报,可以分成侵体及干扰两大类。

侵体—是灵神的牵掣、控制,通俗而言,有若附身。在今时医家所云,即是双重性格。

我人神识主宰言行习性,是以,周遭亲朋好友会以其人之言行习性来判别是否异常。而受侵体之当事者,却无法分判是自主神识,或是受到冤亲之侵袭。

只有熟悉其言行习性之旁人,能够据此判断出已受侵体之讨报。

许多受侵体现象者,会有迥异于日常心性、言行、举止,甚至好恶僻好。譬喻而言:其人原本胆气甚壮,却在侵体之后,变成容易担惊受怕。

再譬喻说:其人原本随和善良,在侵体之后,变成容易发怒,脾气暴躁。再譬喻而言:其人原本喜好某些事物,却在侵体之后,反成厌恶其事物。

总而言之,侵体是一种二种灵识处于一身之状况;因而,会有冲突性之矛盾,是如此现象之特色。

干扰—是属于念力之缠扰;有如视讯,一般电视接收电波即可产生画面,一但有杂讯,即出现画质模糊、闪烁不清。

人受冤亲干扰亦同;神识主宰之能力减弱,会有间断性之异常言行习性。因而,旁人亦可据此而判断出其人是受干扰之现象。

而当事者,却因仅受念力之干扰而已,当然自身亦可分判出有冤亲债主之干扰,可以及早办理化冤,消弭因果讨报。

许多受到冤亲债主干扰之人,会有精神恍惚,神思不属之现象。譬喻而言:其人在日常生活中,若有若无似听到某些声音,或者容易感受到外在力量的侵袭,因而,变成疑神疑鬼之状况。

是以,今时医家均归诸于妄想、幻听或幻觉之病症。再譬喻而言:其人会有危机意识;今时医家归类为被害妄想症。时常感觉到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导致周遭亲朋好友,会被此现象所烦扰、担心。

总而言之,干扰似若感觉而已,不若侵体已实际有外灵之力量存在。所以,冤亲债主之讨报,侵体属于较重之因果;干扰则属于较轻之因果。

但,不论是轻是重,却已是冤亲债主得到冥旨,准予讨回夙世轮回中所受之冤屈,所以才能在人世间祟弄阳人也。

第四章 领旨讨报之分级

冥律乃依天律而颁订,而轮回中,有恩成缘,有怨亦成缘,只是分别善恶缘而已。

是以故,冤亲债主来到阳世间侵扰欠其因业之人,必需要有冥府准旨,有此冥旨,则如欠债凭据,诸天护法、巡游、司神,自会放行,不予刁难。

因而,领旨讨报,是因果报中,必然之程序,亦是诸神菩萨排解中,必要加以斟酌、说服,使得到旨令讨报之冤魂,心甘情愿和解,缴回冥旨,如此才是圆满定案。

许多众生,不明此中关键,有者借神威压迫,有者简单回向,甚至自恃术法,加以降伏驱赶;其中亦有得效,但是为时甚短,而反弹之际,倍数于前,不可不慎也。

既曰领旨,必有分级。一般而言,五色令旗是通称;黄、白、青、灰、黑,依序由轻而重,并加以阐述之。

黄旗令—属最轻之讨报,仅能干扰而已,并且,时限最短,只有三年阳日。

白旗令—属次轻者亦仅能干扰而已,不过,时限加倍,可以有六年之讨报期。

青旗令—介于轻重之间,易言之,即是可轻可重。可以干扰,但是不可以侵体,而期限也仅在六年而已。

灰旗令—属重因果之讨报,但较轻,已可侵体,不过,时限却可延长到十二年。

黑旗令—是准旨讨报中最严厉者,不但可以干扰,亦可侵体,严重者,亦可以索命,并且,时限可以从讨报生效日起,一辈子如影随形,伺机讨报。

或有谓曰:天有好生之德,何忍放纵冤魂索命,以暴制暴,岂是教化之旨,反而形成众生认知偏差之恶例。然则,天有好生之德。

亦有:天道好还,报应不爽。因此,诸天仙佛圣神,大开普度,警醒世人慎因畏果,庶免因果讨报到临之日,迭受苦磨,心生怨恨,届时,不但无补于解因果,更造新口业,何苦呢?

五色冥旨「令旗」,是针对因果轮回中,冤亲债主讨报之凭据,在如今末法时期,因果清算之际,众生不可不知,尤其修子,更不可不知。

需知修子在累世轮回中,冤亲债主不知凡几,在精修过程中,冤亲显前,总有其日。

第五章 业障

在因果讨报,轮回现象中,业障是属于最轻,但却最繁琐的现象。

我人在轮回中,每一世,最少虽有可能未出生,或者几个月,几年而已,但是绝大部份都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岁。

因而,在人生过程中,会有许多人际接触,一旦有所接触,进而产生许多事端;不论是善是恶,即已种因,因业形成,必会有其成熟之果报,乃是必然。

人生在世,食衣住行,每个生活环节,都是有与他人息息相关。因而,每个人小如生活习性,言行脾气;大至创建事业,功名利禄之钻营等,都会影响到周遭人等。

此一接触,影响,有好有坏的,形成善业,可以成就善因缘;坏的,形成恶业,会成为恶业,当然,在轮回中因果中产生的即是恶因缘。

恶因缘,林林总总,不致大到夺人性命,亦不足以造成很大的伤害与冲击。因为,这些只是人在日常生活中,习性、脾气,或者占人便宜,夺人所好等,不是杀人抢夺,或是奸淫掳掠等重大伤害。

所以,它只是一些小过错,汇聚形成如蛛网般,密密麻麻;这就是业障。

简而言之,业障,即是我人在夙世轮回,累积一些没有人命债的小过小错,单独不会现成因果讨报。但是,积累至一定份量,正如蛛网布成,开始狩猎,它就形成一面似蛛网般,会笼罩于人生过程的事物。

业障缠扰的现象,会造成人生运势晦暝,福运「贵人、吉星」退位,身体病磨,殃星显现多药路之苦。亦即大多造成人生波折,福报减少。所以,诸天仙佛菩萨力劝众生,多行回向,即是消弭业障,使之不致影响人生。

第六章 灵障

何谓灵障,细分有三。

一者,是为山川河岳中,不论飞禽走兽,或河海中水族,有灵性特高,或因缘际会,得有道之修行者启开灵窍,能在山川河岳,地灵毓秀之处所,借日精月华,地形气势之磁场而修炼。

其灵性借启开灵窍而聚敛,直至三灵合一,亦可如人一般;修佛之法,乃成就圆觉之路,修真之道,则紫府登仙。

但是,在未如此成就之前,亦即尚在修行之中,不幸被害,则因其灵窍已开,灵神概略可以聚敛,其实已高出一般动物之灵,虽然尚无如人一般三灵合一,但灵识作用,已如人之无异,因此冤怨不释,一旦干扰缠讨,与冤亲债主之讨报不遑稍让,更因其有修行之慧命,一旦无辜被害,在冥律中属断绝慧命之罪,讨报尤其更加厉烈。

二者,是为山川河岳中之飞禽走兽,或河海中水族之未有修者。虽彼等未有修行,然则亦有生命,一且颈临兵銊,无端丧生,心念自然恨怨,此一恨怨;聚纳日久,怨戾之重,可想而知。

在地府审断之时,自然提出申控,若在缘机成熟之际,地府判准讨报,亦将形成干扰或侵体之灵障也。

三者,往昔之时,神州大陆地广人稀,颇多深山大泽,隐有山精水怪诸多灵精。但,动物灵精,难与人并论,因而颇多受害者。

精灵灵性尚高于人,且比人邪恶,因此,一旦被害,顿成灵障牵缠索讨。

大抵而言,灵障之形成,是藉由杀业而造成。换言之,杀业不断,则造成灵障缠讨索报之机率,大为增加。其中,有修行者,有心无意间,会以术法而伤之;有医者,因需有作药引或炼丹药,则需托人或自行捕杀;有富者,因贪其口腹之欲,嘱人或订购奇珍异兽,以备烹而食之;更有青少年小顽童,好作孽,嬉戏玩弄,或误杀、或虐杀;及至水上人家、山中猎户,渔猎设阱,陷杀动物等,不甘被无端枉死,一旦彼等怨戾不消,自然形成灵障。

是以故,在知其来龙去脉形成之源,当然就容易避免;再退而求其次,纵然不幸已造成如此因业,形成灵障干扰、讨报,也能够轻易加以排解,或者消弭。

第七章 重病之因果

现世虽然科学昌明,医学发达,许多科技生化之人才,投入研发新药,对治许多往昔认定疑难杂症,甚至是绝症之病象,均因此而能得改善或控制,甚至康复之疗效。

但是,无可否认,却有许多疾病,仍然无药可医,或者无从医起,乃致愈病愈严重,缠绵病榻。

语云:真药医假病;真病无药医。

 人身为四大假合,由假而成,可见关键何在。何谓为真?何谓为假?

体躯是水、火、风、土,借父精母血而孕育,再由灵神入胎,十月而产;长成,是五谷杂粮所填腹。既如是,受大自然之益,当然亦受大自然之弊,生病之苦,自是难免;不过,人生短短数十年,发生,只是假借之表象而已。

但是,人在五行内,不出六合外,人之生命过程中,尚牵连无数轮回以来所造作之善恶果,即是因果业障;始为真也。

俗云:久病床前无孝子。重病拖磨,久病卧榻,不但自身受苦,更要让亲眷子女跟著拖累受苦,因此,再有孝心、耐心之子女,有事业忙碌,或更需忙于营生,兼要顾及重病之亲长,精神体力难以负荷,精疲力尽,当然影响心志,不能再和颜悦色尽心侍亲者比比皆是。病人亦因身心打击,日趋严重。

然则,诸此种种却仅是表面假象所组织之原因而已。实际上,人生在世之所以会罹成重病,是在因果业。

须知人身既由四大假合之体躯,及灵神之结合而成。体躯要受重创,元辰必先耗弱;正如汽车要故障,必先由润滑之黑油,或输送动力之电线等因素而成。

人之重病起源,俱是因受轻微之病毒,如感冒、感染、或皮肉稍受创伤等小疾病,却久医不愈,日久拖磨,积成重症之并发。

但最重要却是元辰已耗弱,自身无所觉察;元辰耗弱,大都由冲煞;不论丧门、五行等诸煞,一且犯冲,必先由元辰戕害,因为元辰统制及协调身体各部运作,一旦如此作用有失,病症当然不好医治。

以上体躯及元辰造成重病之因素外,最严重之侵蚀,造成重病现象,即是「因果业」。其因业一定是牵连到命债,至少,亦会有公案是受害者凝恨不释,怨结无解,怨戾之念,缠扰萦注,躯体、元辰,立受牵掣而变化。

总而言之,知其因源,则能对治,至少亦可以趋避,趋吉避凶有门,可以减轻许多无谓之伤害及磨苦。文明愈盛,物质提升,工业社会之人们,却要承受许多文明病;正是「因果业」所牵缠者也。

第八章 重业之现象

在因果轮回业报中,属重业但又不至于打入无间地狱,「注:阿鼻地狱十六层地狱。」诸如:贪官枉法,谤道,断人慧命,重利害人,破人贞节,唆弄作恶,兄弟相争,累及双亲而不孝等等者是。

事分轻重,业分深浅,世人在起心动念而至言语行事之中,或许本意并无蓄意邪恶,但是,无心之间,言行所及,影响旁人,伤害造成而不自知,业因既种,及至诸般缘机凑合成熟,则成显业,寻觅有缘索讨。凡诸重业,索讨必烈,受讨之人有所疏忽,一旦嫌隙可乘,冤业岂有不趁机而入。

世人在受重业缠讨之际,大致可分为二:其一是运势,其二是病体。

运势-人有其运曲折起伏,有在顺境,有在逆境。但是,深入分析,为何有人常处于顺境之中,或是有人时时陷入困境。更甚者,人生一路而过,虽未非常平顺,但总是安怡;忽然间,事业好似无贵人,工作之中横生枝节,家庭亲眷亦突然勃溪时起。好似,不该有失偏偏有失,应该有得,却无能所得。

身体-人食五谷杂粮,生苦病痛,自是难免。但是,常有同一病症,同一医师,他人一次二次即能痊愈;但受业扰之人,却是三番五次,不得其效。甚至演成重病,还要缠绵病榻,累及亲眷多方照顾。

如此现象之下,已可断言,乃受重业因果之索讨缠扰;凡事必有脉络、动机可循,正如人之饥饿,必思饭菜,人之口渴,必要饮水。否则,同一现象,却有不同结果,唯一而合理者,即是夹杂其他因素。

既知此理,当要针对症结而解,重业既是亏欠于人颇深,冤亲债主显前,不论是干扰身体、或运势。我人只要秉抱发诚、忏悔、求解;在轮回授受因果之中,受冤屈者,必然忿恨偏深,纵非必要置之于死而后甘,至少亦会索讨牵缠。

因此,只要诚忏而造功回向,并祷之于仙佛之排解,大都可以消弭因债而康泰。

第九章 带业因果

所谓带业,乃为一转人身立即业随身;亦即投灵入胎,因果之业障已臻成熟,伺机而讨报。故,颇多在小儿身上可见。

在地府审断功果,善者超升,恶者刑罚,一切定谳之后发往投生;但正是有夙世之因业申控,羁押再审已有不及,或案证明确,地府径付准旨讨报。

因而,投生之后,冤亲债主立即显现讨报,但,婴儿灵性较清,且少受染着,冤亲不易侵体干扰;因为灵清如镜,侵体亦如透明穿越,不易附着。

因而,冤亲显前之干扰,大都以侵蚀元神「辰」,使婴儿一出娘胎则有元辰耗弱等现象。

元辰耗弱,小儿则易不宁,或日夜颠倒,或哭闹不休,甚至饮食不开,多有异常情形。更有易冲丧门,土煞、将军、水火等关,稍有冲犯,立即毛病不断。

因此,有许多小儿,有者不宜在动土处,有者不宜入寺庙,更有不宜入阴庙墓陵聚集;乃致形成小儿不好带,多有毛病不断之困扰。

在今世许多小儿,有生来带有伤残,如五官手足之缺陷,亦有许多小儿一出人间,在哺育过程,加倍辛苦,必需细心呵护照顾,稍不小心,则易受感染,或多药石之病苦。

或许如此之「带业因果」,乍看之下似有不公平,但是,在轮回之中,诸种因业,一切俱是因缘机会之成熟而显现。

既种前因,果报即已存在,因缘具备,机会则是动力;但已发往投生,似如箭已在弦而射出,只能进出人间而了结。是为带业之因果,不能谓之不公平,盖因造因在前。

是以故,凡遇有如此带业因果之现象,不论是小儿,或其父母,大都均属苦磨。所以,可以先为解其因业;因果业、功德解。查明其所造作之因果业后,可以呈叩道场仙佛「尤其是有领命办理因果之道场」办理和解而回向。

因果既已解脱,再为之培护元辰;元辰之培护可以立元辰灯,可以参加法会,可以造功以转化,更可以呈请道场仙佛将此功德转化能源,以加持原灵树,作根本之培护元辰。

第十章 藏识

藏识,是为阿赖耶识,即为第八识。乃我人在夙世无数劫以来,轮回之中,所储藏潜深之诸般善恶业;或可比拟为现世之光牒,可以储存无数档案,待有必要,再加以调出,观阅或显现。

既然是为夙世轮回中储存之善恶因业,当然会摄纳许多每一世中有所亏欠于人之业债,一旦在时机因缘俱皆成熟之后,自然显前。

佛家对于「藏识」,常以潜心静心,不造不善因缘,庶免种下不善业债;所谓:菩萨畏因,即是此理。

然则,众生生于凡尘,是属于群居之人际关系,在相处过程中,总有牵掣之关联,以此接触,则衍生因缘,是无可避免。

一旦如此,因缘产生,藏识立即发生作用;以现世之物品而言,则如摄录影机,按下快门,立即摄录所发生种种之过程,并予储存。藏识之作用,于焉确立。

不论是功名利禄之权势人家,或是贩夫走卒之贫困人家,众生悉皆在此「藏识」之作用中,产生「因果、轮回」。

换言之,欲求飞黄腾达,是在夙世所造作之善因业,今生今世,亦即因缘成熟之机会中,可以成为富贵荣华;反之,贫困之贩夫走卒,则是恶因业之显成。

所以,因果论中,善恶之造作,尚要以「藏识之作用」加以阐述。使众生明悟;我人之夙世所储存之因业,是因果报应之动力,而如此动力,是在当下人生所衍生种种际遇中,形成、发作,并有牵引使其按储存之业识而作用及明显分判善恶之因缘。

第十一章 莫名病症之因果

际值末法之时,因果清算,夙世冤亲债主显前,特加猛烈;因而,产生许多激烈讨报之因果,以致受讨者,产生许多莫名、游移,甚至医者查无其症之病苦。

愈磨愈苦,愈苦愈怨,竟致口业再生,怨天尤人,毁天谤地;实则只是「因果」而已。

所谓「莫名」,可以是医者查察不出其病因,但并非是无其医理存在,只是,医者据病者之感受而诊疗,但查无其症;实则,病者确有不适,但非体躯之创痛,而是精神之病痛。

或者是,病者感觉有病,但其病症却游移,甚至似隐似显。譬如:有病者感觉头痛,但又会感觉胸痛,甚至手足关节等俱会隐隐作痛,医者自是查察无以诊察。

并非医者诊无其症,则予断然否定病者之感受;病者确是有所不适。亦因此,时常产生医者与患者认知之差异,而有所争执,两造均无错,关键在于「因果」而已。

众生在人生过程中,生病苦磨自是难免,甚至遇上重大病症亦在所难免;但是,身体之自然受病菌所侵蚀而产生之病症,如今医学科技之大跃进,诊察医治,可谓易如反掌。

但为何会有如此「莫名、游移之症」,莫怪一遇如此情况,立即彷徨失措。究其因原,即有病在身,查无症,当然难以投药,无以治疗,所以会产生恐惧。

一般而言,因果造作,如是用心计较,陷害图谋,城府深沉,利用他人而损人利己,大都在因业成熟之际,则成如此果报。

许多小病,诸如感冒,创伤,本是随手医治即可痊愈,但是,如果一医再医,却未见其效,则需加以注意,有因此牵引之力,形成不可测知之莫名病苦。

因此,众生遭遇上诸如:无因之病痛,游移之病痛,医者不能诊断之病症,甚至有大异常情之病症「如易生惊惶,易生敏感,时有无形之感触,但却无实症等是」。无需担忧,能知其因,必有所解。

人间是苦海,但却是轮回之了断处。夙世以来,所造作因业,造下、成因、轮回,而至缘机成熟显报,尽在完成因果而已。

众生身处轮回场,因果必需了断,一旦因果牵缠,所产生之苦,自是苦不堪言,但却无需尤怨,在苦磨中消其业力,业消自然出苦而见生天,光明可望。

所最可怕者,不知其因结何在?不知如何解脱其果!所谓:不知其所以,因此才可怕。亦即俗谓之不确定,是以会恐惧。

不论是佛家道家,以迄各宗脉道场,在引度众生之缘机上,会有因应众生之根器;如今有此因果现象者,有如过江之鲫,「莫名病苦、游移病症」,困扰医家已久。

有医者能具仁心耐心,加以好言相劝,但若医者稍失耐心,则两造无谓事端,甚至批评、争执者有之。

是以,由因果之解结,消冤解业,释冤化怨,在其原动力消除后,只余自身之创伤,则不论其始病之灶何在,医学昌明至如今,无有莫名业力在,轻而易举可以医治。

第十二章 恶业恶病之因果

人生在世,由于群居,人际关系自然繁复与琐杂,亦因此产生许多事端;俗云:一个巴掌拍不响。因果亦如是;必需有造因「即是动力」,成熟「缘机」,果报「了结」。

所谓恶业,有别于重业者,乃是在作孽。有小孩童孽戏作虐,有捉狭无心造成之伤害,有意气用事执意造成之伤害:诸此种种事端所造成之业因,均可归属恶业;因此,恶业有重、有轻。

所以,果报亦将轻重有别。但不论轻重,其特质即是产生恶病;诸如肚生飞蛇,诸如背生恶疮,或是筋骨病痛不愈。

现世人因食物常有喷洒农药,累积残滞之毒素,更因好逸恶劳,缺少劳动,排除汗水,更有虫蛆之孳生于污浊环境中,散播病菌;并且,变种加剧,病菌之侵蚀,尤其变本加厉。

许多原本小毛病,因此爆发成严重病体;可以归究为恶业形成累积而致充斥,形成世人有其恶病之根源。

另外,淫业之中,有许多造成恶业者:诸如恃财势,俊貌、利用职权,甚至威吓等,得遂其图,但却逢场作戏,始乱终弃,致使受害者或终身哀怨不能释怀自尽。

以此因业,当然冤怨牵缠,造因者终会形成果报。

既是淫业,其恶业所形成之恶病,当然在泌尿以及遐思、邪念等。今时,许多众生,受淫业牵缠,或受女阴缠扰,或受淫邪祟弄,乃致身体、思绪,均有所乖异;若是如此,当需省悟于因业之解结。

众生在因果业磨中,常有受病苦,不能明其根源,产生许多磨难;纵然最后得能痊愈,但已多受其磨甚重矣!

是以,人生在世之间,夙业既造,追悔不及,自然必需显业牵缠,再来按图索骥排解;但是,明其因果之理,慎其因业之造任,不造新因,未来即无承受业报。为要众生免受因果苦报,至希谨慎为要!

第十三章 灵神病

灵神病,各家宗脉所云或有不同:佛家谓因果病,道家谓灵光病,医家谓之分裂症,甚至有些宗脉形容为元灵病. . .诸此种种,不一而是。但顾名思义,既曰灵神,与精神,元灵肯定有所关连,是无疑义。

际值末法时期,因果清算,但亦适逢大道普传。人世间道脉普及,各家因应缘机,成立道场,办理普化。得此殊胜福缘,阴阳同沐其机,因此,夙世因果冤亲债主,同时亦是各觅有缘而申讨。乃有许多所谓灵辰、精神,甚至怪异之病症。

一般众生受此灵神病症之际,大都归类为精神异常,亦即医家所谓之精神分裂、幻听、幻觉,甚至双重人格。

修行道子一旦有此现象,大都立即警觉是轮回夙世中之冤亲债主显前讨报,可以寻求解冤释结之方法。

有此分别,亦所以一般众生不能立即寻求解决方案,所以,愈拖愈严重。而修行道子因能及早时机而解结,故其干扰会比一般众生为轻,并且容易解结化冤。

但亦因一般众生未有近道,未有行持,故其讨报不会将之视为无形干扰。于是,形成一种错觉,以为修行者才会有因果牵缠之讨报,而一般众生则不会。

这种现象,有如阳世间之欠债一般,有者会赖皮赖帐,明明有欠债,却也不还,你必须依循正当途径要求归还,旷日废时;而有修者,正如欠人债,安眠不下,必需马上寻思偿债方法。因而形成,修者似有冤亲讨报,而一般众生则无之假象。

实则,讨报是一视同仁,岂有因有修行,或无修行而有所分别。

既如是,则其报象,一定是同样现象;一般现象都是会有灵神现象,不会有身体疾病之病痛现象。

有灵神病象者,最常见是似有人在身边细语,或常有错觉在近似有物体跟随,而其中最严重者,是已侵体成为主宰「亦即侵入识神,有如双重人格,时好时坏,自身无以自主。」故有迥异之习性、言行。

「侵体之病象,与重业讨报之侵体现象,完全一样,故,受侵体之讨报,必要发诚忏悔,以求化冤。」

俗云:知其结果不可怕;最怕其不知结果是如何?因此,灵神病亦如是,一旦知其脉络,当然可以加以化解,只在众生是否能够明悟因果之可怕,而能发心于菩萨之畏因,行事之前,谨慎而三思!

第十四章 魔障病

魔障,顾名思义,是为无形障碍。人有自性,是为含藏识,既曰含藏识,即有佛识,亦有魔识,佛识成就佛果,魔识当然成为魔障。自性入魔,又可分为自性魔,及外魔所扰。

众生悉皆具佛性,是以众生悉皆佛种;然则,后天染着,正如白纸染黑,佛性夹杂魔性于其中,自然无庸置疑。修道子在修学过程中,逐渐启发善慧之根器;同时,后天染着之魔性,亦逐渐扩散。

因而,佛魔同步植于脑海心识,自然形成两极牵引,亦即相对之矛盾,道家所谓之天人交战。

尤其,许多修行者,在教义上,或者行持中,因不甚明白教义之主旨,或者是受误导,因此,形成许多偏差之执识,一旦,我执即易成为魔障。

因为执识深入,自性中所蕴纳八识之种子受牵引,发展出夙世之潜藏边邪所见,不正意念,汇成干扰灵心之魔障,即是所谓之自性魔障。

至于外魔,或谓之天魔考道。佛道各家,对于魔论,不一而是,但是证诸佛道经藏,阿修罗、天魔之论述,历历在目,因此,外魔干扰道子灵心,却也无庸置疑。

正如道子处于阎浮提中,眼见富贵荣华,亲情女色等等因缘,心无以自立,将之归咎于外魔,倒也无可厚非。但是,魔阻道程,即是不争事实。

析论至此,魔障因何成病?因为灵心受其牵掣、引诱、甚至干扰作祟。造成道子心中无以自立,不由进入魔障领域。

人世间最容易受牵引,莫过于名、利、亲情、爱情。换言之即是修道子,身处凡业中,亦无以避免此等欲海中;因而,物必自腐而后虫蛀之,魔即由此生。

既如是,魔障病亦即心象病。道子最容易由此产生心绪之变化,无以自主。

因果病象中,有论述划分有形及无形;魔障可谓是无形。由心识产生之变化,并且,是以夙世所潜藏之种种识发展而成,其对治良方,当然倍加艰辛与困难。

综此而言,欲求化解魔障之产生,必需由净识着手;所谓净识,即是净化提升我人之种籽识,使其所蕴纳之魔识不会发展成当下之魔障。

一旦,魔障已经形成,也不必恐慌,虽然心绪之控制,比实质病情之控制更为困难,但是,因果业,功德解,有其一定之效验。

第十五章 犯阴之症

犯阴之症,最明显而容易判断其症,是其人必定每在黄昏后、或在夜间,有不适如发烧畏寒、或是呕吐、昏沉,甚至面有阴森,眼呈厉芒。

严重者,「如已有病毒,如已感冒,或是创伤、五脏六腑,经脉气血等均是。」甚至可异常病变而需送医急救。

所谓犯阴,通常指于凡是冲犯无主孤魂,或是犯煞,亦有笼统称之冤亲债主之讨报,均将归于「犯阴」。实则,犯阴是指冲犯丧煞以及葬场、坟墓。 「当然亦包括未立墓碑,但仍在土下埋葬之处。」

丧煞,丧家亡者,本隐厉烈怨戾「除非善德者善终,学修者得仙佛接引。」之气,聚此冤怨,招致磁场转变,形成煞厉。

故丧家本身即已有其丧煞存在;一旦凡人或因不敬、或因运低,或因元辰耗弱,即容易冲犯缠扰。

墓厝坟场「包括未立碑者」会有丧煞,乃在生魂处在其地,五行磁场亦是转变,并因生魂已有显示之力,故,在此处场所之人,亦如上述者,容易冲犯缠扰。

有许多人,平素满脑邪绮遐思,又不能戒慎口业,在丧家或坟墓场所不知慎守心口,或发邪念,或出绮语,以此不敬不善、不净不哀之言行,招致阴煞缠扰者,案例不胜枚举。当然,运晦元辰弱者,亦有因此而受冲犯缠扰。

是以故,避免犯阴之事,避之为吉;但总在人世间,有时不免遇上,难以闪避,应当立即收敛嬉哈不敬之言行,如能敛神自守,或表恭敬,回家之后,可以净身,「或是求净符」如此可以确保少受其害。

一旦无可避免,犯阴发病,亦无需惊惶,立即诚心忏悔,查知何处所犯,是丧家即予上香,是墓场亦同;或者速速行功回向,具体忏悔,可求道场呈表排解。

如此而行,十之八九可以解除;但切要速速而行,否则,待阴煞侵蚀元辰,形成元辰无力恢复之症,则难办且祸患大矣!

第十六章 元辰病

何谓元辰病,简而言之,与元灵有直接关联之病也。人之元灵,有在无极之原灵园,有在地府之元辰灯,息息相关;元灵树若不能正常生长,其人必病苦不断,如枯黄、虫蛀,乃致杂草攀绕,以致不能健康生长。元辰灯若油尽灯枯,生机不振,则其人将是生命堪忧,多受苦磨也。

人之生也,落土时分则定元辰,原灵园中树已播种,地府元辰灯开点。因此,三者息息相关;然则,以人之生命过程所遭遇,而形成原灵树及元辰灯之生机及成长现象。换言之,人之生命过程,若因外来因素,元辰迭受侵扰耗损,或侵蚀严重,必然招致另二处之暗然无光。再因此二处之不能正常生长及放光,相对再次牵掣凡人元辰不能修复。

世人在生命诞生之初,落土分明元辰,依此而成长,在生长及生命过程中,或因病磨,或因受冤亲讨报,甚至犯阴冲煞,身躯久受药石之苦,相对元辰亦受侵损;最常见者,人受灵界之侵扰,不但身躯受磨,元气耗损,精神不宁,年久月深,元辰必定耗弱不振。

当然,人食五榖杂粮,生苦病痛,必定难免;但是,受灵界侵蚀,却是可以避免。因此,欲避免元辰病,由此谨慎之。

所谓元辰病,其现象最明确而通常,是久病不愈,而越不愈,元辰愈耗弱。

一旦有此元辰病之现象,在凡人身躯欲求修复,已是无能为力。因此,只有由元灵树加以修复,除杂草、蛀虫、加水加养份;或是地府元辰灯加油。而欲达成加护之力,只有仙佛有此能力,必要祷叩仙佛慈悲,或是人间道场以功德转换能源以加护之,始能为力也。

第十七章 缘机促成业报

俗云:人在时运低,暗路多遇鬼。为何如此?因为人在运势低潮、晦暝之际,事端横生,莫名波折丛起,甚至平路尚会跌倒。外象尚且如此,则灵神在耗弱之时,外面煞阴、冤亲债主、无祀游魂及至有主之墓厝等地,均会侵蚀、干扰。

因果之先决条件是—若干时年先种下其因端,造作诸业,因既种,如籽之入土,自然有发芽、茁长之时。当然,是必要有人善加照顾如施肥、浇水、除杂草,种籽始能成长。

因端之种,人又继续造业,植入含藏识,随转世轮回;正是促成因果显成之施肥、浇水、除杂草之动力。因而,一旦缘机成熟,果报即到。

今时道子常有一种感觉—有在修道,行功立德,好似因果讨报接踵而至。一些不信因果轮回,或者无修大道,无在道场出入护持之人,好似不会受到因果讨报。

是以满心疑问,甚至对因果定义之律,有所不平,然则,报业所成,绝无不公不平之处。

试看众生在人生过程中,谁无起落,总有平顺,亦有失意,谁无意外之灾,谁无生苦病痛?只是,修道子知道低落运象,迭起事端,必有其因。

而不修大道,无在道场亲近者,每有事端,认为人生过程,自是难免有事。譬如:在丧家附近有犯阴煞之事,回家病痛,会认为是感冒,或是过度劳累所致,不会将其解读为是犯阴煞。

既然果报是在缘机成熟之际显现,可谓在人生过程中,时时刻刻均有缘机成熟之际;但是「事必有兆」。因而,在有异兆之时,应有警—因果之即将来到。

人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者是逆境不能翻身,久病不能痊愈,无端受灾难,甚至原本有所得,却横生枝节而有失。综合划分:大多于福运,「含括至事业、功名、家庭。」身体,「有小病不能愈,有并发莫名游移之症。」精神,「医家以幻听、幻觉、幻视、妄想、精神分裂而视之。」

然则,形成如此现象之动力何在?福运不显,是如何之力量阻碍?身体多病苦,如非体躯受创,自体免疫、再生之能力何在?精神之主宰,为何不能自主?

所以故,人在业报成熟之中,自应惕励于自身之消业有不足,善慧护持之力有未逮;而非尤怨哀恨。

第十八章 何时最易犯因果

人在元辰耗弱之际最易犯因果。

试看众生有谁在元辰光彩之际,冲犯阴煞及冤魂缠扰。所以,元辰衰弱,是一个很大警讯,切莫轻忽。

元辰何以会衰弱,在十六章已阐明,今日所欲众生能够明悟者,除在上章所述加持原灵树外,人在日常中如何避免,如何培护,甚至如何使元辰不受损。

每个人元辰因落土不同而各有异;关键在五行属性,而成本命属性。故,落土时辰关系往后五行命象,而在人生过程中,当然亦有「相生有助」,「相克有伤」之定理。因此避免之道当然是不伤克落土辰之五行。

培护元辰,有许多习俗沿袭,将落土之包膜深掩入土,以及脐带深埋等,是以固土神,中央戌己土,土神既固,当然有益元辰;然则,最重要者,莫过于善为培护。有许多道场均以「元辰灯」作养护之功,实则,许多佛菩萨及上圣高真之真言密咒以及法教中,均有培护元辰之方法,只在众生是否有实践否?

不使元辰受损,最直接方法就是不要伤及元辰,譬如不去聚阴之处,不使自身多受惊吓,久病之后,顺带加护元辰,以补受伤、或受侵蚀之损耗。

既然因果业报绝多显在人元辰耗弱之际,那么,防范未然,当属不造因果;然则,谈何容易。夙世轮回以来,因业已在含藏识中如种籽、发芽、成长。既成事实,无法积极消除,但是消极避免、补救,不失为上上良方。

我人在世,多亲近道场,多持诵经咒,多接受仙佛灵光普照,并非难事。如今台疆一地之道场,弘法利生,传布福音,各教宗脉修办道子,更是尽心尽力,弘传法教,只要众生有心,可以轻而易举进入道场。

一旦进入道场,一者、可以研悟因果妙理,语云:知其害而可以趋避之。熟知因果定律,当然可以少受其害。

二者、护持道场,亲近道场,换言之即是时时亲近仙佛,自然可以时时沐受仙佛普被,以及灵光加持,当然可以减受损害。

三者、身在道场,纵然偶受其害,亦可尽速处理,减轻伤害至最低。

总而言之,人生在世,轮回,即是因果了断之地,切宜知之,了之,进而行之。切莫因果轮回,愈受伤害,进而愈造业债种因,如此将无了时,枉费 上天及佛菩萨之苦心。

第十九章 因果、自性与放生

因果,是众生在夙世以来造作、累积之业债,每一造作,不论善恶因,则摄纳于犹如种籽之藏识当中,不论如何轮回,因业随识性而入人身。

亦因如此,夙世造多善因,今时智慧清明;夙世造深恶业,今时业障牵扰,多有乖舛波折。并且会在因缘成熟之动力促成中,显现报果。

既如是,因果与我人之自性当然有「息息相关」之牵连。

自性,是为含识,自性清净,是名为「如来识」。我人自生于世时,虽有因成长所见闻而吸收之常识,及学习于周遭亲长朋友之习性。但是,并不能因此而显现智慧、根器。

后天所学得之知识,仅是帮助为人处世之圆融,但智识,却是根器之所本,亦是显现「自性」最具体之显示。

放生,是护生之仁善,起心动念是慈心悲愿,一发心即是大悲愿,及至实践之护持,已是广结善缘,并且,亲身参与,更是护法,转法轮,结合共善共愿,不论行放生者或被放生者,善慧法轮之力量,是无与伦比。

众生在夙世中,行为之间,种下无数杀生之业债,举如:食荤、践踏小生命,捉弄小动物,甚至渔猎捕杀贩售等,残杀生灵,是难以计数。

以今鉴古,今人生命过程中,造下若干杀业。历经轮回,此一造作杀生之因业,亦植入藏识,因而,在种籽识中,含藏颇重怨债,一旦启动此一因缘业债之力量成熟,则杀业牵扰之现象,立时出现。

相对,在心念仁善欲行放生之际,藏識亦已摄纳此一善愿,及至付诸行动,或参赞或护持;由善愿形成善果,均在藏识当中,产生巨大能量之转化。

浅言之,我人生种识中,储存许多杀业恶因缘,随着轮回日积月累形成一股力量,成为我人自性趋于恶根。

但是,从起心动念之大悲愿,进而实际参与,从愿力凝聚成善果,即能有善能量,此一善能量,当然,同被摄纳于种籽识中。因此善净能量净化含藏于种籽识中恶因缘之杀业,可以根本净化,提升识性。梁简武帝谢赐饯启云及:谨长充放生,用济含识。

试看我人在人生过程诸多病苦,乖舛以及坎坷波折,即是在藏识中恶因缘之杀业所显现蔽障智慧善根器;如果时常起心动念具大悲愿之仁善,并实际参与,将愿形成果,此一善能量净化,以转法轮之磁场,升华种籽识之不善根性;正如放影机之磁头污秽加以擦拭,则可清晰画质。

我人之性,亦因此而纯净。

综此上述,可以设施「因果」为一定象,设施「放生」为一动能,而「自性」即视彼等之消长而显现。

第二十章 广结善缘

在因果论中,最直接现象是有此因业—必然招致其果报。但是,因果报、功德解,其中有一桩看似平凡,却可以消弭既成显业于未兆之前;即是广结善缘。

众生可以试看,平素即已众善奉行之人,不论日常言行造作悉皆予人方便,亦即处处与人广结善缘,在偶然间有所困厄,周遭蒙受其恩,或者和睦相处之人,即能伸予援手。

如若平素即是火爆对人或是严苛斤较,一但遭遇困难,无人愿意援手。表象意义,是如此,深远含蕴更有其潜在能量,为人众善奉行时时累积纯善能量,在此一能量汇聚于我人之身,可以阻绝不善之因业能量之干扰。

长久以往人身遍覆善能量,即如电线包裹绝缘体,不会产生祸害力量。因而广结善缘,一则是为人处世和睦善因缘之动力,二则可以汇聚成一股浩瀚力量,净化消弭我人夙世业障所产生之不善能量。

在道场上行持之修子更是需要广结善缘,因为以道场为中心,吸纳十方善德之共愿,其善能量更足以大转法轮遍及宇宙,而使宇宙运数不受恶业能量之干扰,则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之运数由此可得;进而使宇宙之间,布满善能量,则道脉福音相得益彰,可以绵延流长。

总而言之,广结善缘是众生在众善奉行之功课中第一大步,不论日常生活,不论身在道场,奉行不怠,不但可以与人方便,减除自身业力,更能汇聚至善能量,而消弭因果报于无形及未显现之际。

第廿一章 带业投生

世人在地府审断公案,功善者—上升;过恶者—则受罚。待至十殿转轮王判准投灵定谳等候投生之际,适好有累世所造作恶业伤及人命控告讨报之时,虽然冥司受理审案,但是十殿转轮在即,不可停止投灵之作业,因此地府冥王即可径行判决讨报之冤亲债主随其轮回投灵而讨报,由此即为带业投生。

试看众生初始破胎落地,各有不同,新生儿有者和祥安怡、有者哭闹不休、有者好育好带、有者诸事乖违麻烦偏多,夜不安眠,易受惊吓,日夜颠倒,动辄病痛,甚至甫一出世身带恶疾残缺。诸此百端,多是带业投生之象。

有者安和祥瑞命中带贵哺育过程少有坎坷,当然是此新生儿投灵之际宿世因果业障较轻,甚至余福带来投胎,始有如此分别;许多新生儿之父母因受其夙世所结戾而合偿债,新生儿带业投灵之可能机率大为提升,是以为人父母则毋需为此尤怨,善缘恶因总成此世亲眷,努力深植亲缘。

须知一世眷属百世恩情。了结此一因果当是功德无量,不必因此新生儿受带业投灵之扰,而多烦虑,实则带业讨报虽属冥旨所准,但是冥旨绝多属于减轻讨报干扰力量,因为一者十殿转轮之旨在先,必是有其必要来投人世,申控在后自是不能加重其刑,反要减轻其力。

二则新生儿虽不好哺育,却是了断一桩因果,何况婴儿灵性清净又不会受侵体之旨干扰,容易安渡讨报期。

是以故,带业讨报虽是轮回业障之一种方式,却要世人能够明悟体会庶免因初生之际多添波折而影响此后亲缘。

第廿二章 失魂

人有三魂合聚为灵,三魂各有主司,缺一不可。灵魂主理人之心神,生魂主理人之肢体动作,觉魂主理人之感官,因此而成完整生命。

灵魂既入心神总理人身中枢,亦因此可以有支配生觉二魂之能力,三魂其一有所闪失,即失去其能力。虽然生命延续,但已残缺不全。

是故,人在投灵之初,三魂已合聚,始完成投胎,生命而显现。目前末法时期因果清算之际,诸多奇症怪病于焉产生。谓之因果病可也,谓之文明病可也,其中失魂此一现象尤多。

际值文明提升物质功利深植人心,常常因此钻营萦心、机锋用尽,是以造成心神耗损过重,连带使灵魂支配生魂觉魂之能量锐减。

另外科技提升,在宇宙空间中破坏能量之平衡,诸如臭氧之破坏,诸如药物残渣遗害山水。更有文明产物下,诸如破坏力甚大之滥砍滥伐,以及汽车多如过江之鲫,使人体受到伤害,因此造成失魂现象之促成动力。

所谓促成动力,意即因上述原因所造成之结果。人之失魂现象顾名思义即是三魂失去一魂因而造成人身失去平衡正常现象;简而言之即是医家所云残障。

失魂现象仅及于生觉二魂,一旦失去灵魂则生命终结。因为生觉二魂失去灵魂指挥渐渐无法运作乃致造成人身死亡。医家所云植物人;是乃失去生觉作用,灵魂无法支使。

是以造成此一现象,必然是由外力阻绝灵魂支配生觉之作用,以致灵魂无力,生觉即不起作用。

绝大部份植物人俱属脑死,会造成脑死必然由身体造成重大冲击伤害,在身体受到伤害之同时心神必定同时受到重大震吓;即是此一心神震吓之际,灵魂同时失去支配生觉二魂之力量。

同理,若人身失去觉魂,则感官能力减弱,至不起作用,若人身失去生魂,则肢体运作减弱,甚至不起作用,乃因此有灵魂无法支配生觉能量之阻绝外力存在。

在此所谓外力即是因果讨报之力量,许多众生受到因果牵缠之际必定会有奇异现象,即会深入追查而解决。

一旦不知是由外力造成之因果现象,久之,此一外力必然会如绝缘体般阻绝电流,使灵魂无法顺利支使生觉二魂之正常作用。

所以世人确要明白,在表象中许多事故是造成体躯之伤害,但在事件当中,心神会被受到震吓,此一刹那将是因果最容易入侵之时。

第廿三章 不由自主之症

众生在人生过程,诸如思想、言行,悉皆有其动机,乃致产生过程,及至结果。譬喻:口渴—必然心生止渴喝水,于是会有取水而饮之动作。

在因果果报现象亦可由此解释,我人身躯由自身之灵主宰心神,由脑神经下达指令指挥各部器官及肢体动作,期间若有环节出错即产生失序,身体言行即是失常;身不由己,正是不能自主之现象。

我人心识中善思恶念亦即正反根性,换言之即是佛性、魔性并存一体,当自主意识控制恰当,即是正常,否则即有失常现象。

诸如歇斯底里、暴怒、急躁或者残虐生物。如果自身意识控制言行,则仅属个人在生长环境中,习性使然,一旦过于严重,习以为常,即是魔性压制佛性,有失自我主宰之能力。

再譬喻:有者每每喃喃自语,言行大脱常轨,需知我人在生长过程中,学习知识会有羞耻之心、道德观念,深植于心识之中,因此脑部神经不会下达有违其羞耻道德规范之指令。然则,马路上喃喃自语,指天骂地则时有所见,自己无法控制情绪言行,医家归类为双重人格,精神分裂。

由此病名可以顾名思义,即是一人有二神之识,故原我无法自主,在此事过程中,即是隶属中枢神经之自律神经失去控制力量,因此自律神经无法有效管束指挥躯体,造成我人失常言行。

究其原即是由他种力量存在;此一力量,大异于原我之力量,是以造成在体内冲击使中枢神经受损无力下达指令,所以会有无法自己之言行出现。

造成此一现象当然是轮回果报之结果;夙世轮回,一缕灵神不灭,随其缘机成熟而显成之事实,于焉有所侵扰,视其轻重,轻者有于风声鹤唳、疑神疑鬼,使心绪大乱,而失去自主能力。

重者已侵入我人心识,中枢神经顿失主宰力量,因此喃喃自语,言不及意。

言行脱轨失序,并且日益严重,一旦,有此现象,亦无需惧怕,在果报来临之际,可以深入其因,必可解其症结,在因果之业力解除后,必然可以渐渐康复。

第廿四章 皮肤疑症之因果

今时众生口腹之欲,尤胜往昔,口福虽多,但是造业却深。因此,今人常谓文明病,肇因于文明提升中,疑难杂症层出不穷,虽然医学药物拜文明科技之赐而提升,却也因此更加繁复而深重。正是俗语所谓病从口入。

目下众生在病苦之间有皮肤病变,多受折磨,医家以人身肝主排解毒素,而免波及于躯体,然则众生迭以各种生物尸首为食,积深有毒物质于体内,肝机能未及排解毒素,形成毒素染指于皮肤而生病变。

皮肤病本是不难医治,但是若加杂动物灵命怨债之牵缠,却使此一病症形成游移而深植病灶之恶疾。最常见者譬如:癣症、疮症、甚至龟裂如富贵手、香港脚等皆是以此因业形成。

古来医家常于疮症数多成伤之症,谓之百鸟朝凤,更有如人面兽面等疔疮,悉皆累植此一恶业之动力。换言之,众生即是以造深杀业与生灵怨恨之酷戾牵扰人身。

是以医药纵然昌明,可以医治身体之病变,却无法消弭此一怨戾所形成之动力。

是以故,众生需剀切忏悔此一杀业,由起心动念之仁心,以至实践善举,使此恶业之引动契机得以有效舒缓。尤其有皮肤病症,有者由医无效,更宜确切发心忏悔力行仁善,庶免由单纯皮肤病演成因果病。

再则有许多重症者,譬如:病变成「瘤癌」等,更是恶业中杀业特重,必需根除其因果征结所在,加以化解,并且发大诚心力行忏悔,存仁行善,始能有效加以舒缓此一恶业。

若使继续恶化,将进而损及生命;一旦恶业得以暂缓恶化,即能加以补救。

第廿五章 车关之厄

目下众生处于科技文明昌盛时期,因而出门动辄以车代步,若是生于国土辽阔之地尚属小碍,若在台疆一地,交通因此地狭人稠,乃有事端丛生,因故车关之厄,造成台疆一地之死亡率居高不下。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归咎于人开车不守交通规矩,可以归咎于地狭人稠;但是每个事故之中,却也无可避免会有形成结果之动力。

如今每日所见闻车祸比比皆是,虽然受限于此一先天地理环境之因素,然则在因果轮回果报中却也有其动力存在。

所谓今生乘轿骑马是何因,前世铺桥造路人。积善得福报,积恶当然招恶果,许多因果案例中显示出车祸之当事人,除了疏忽不注意之人为因素,另有突兀莫名之牵引,或者刹那间失神而肇事。

细究其动力,即是来自于业报,许多因果业障有为富恃势肇事逃逸,甚至为富不仁,欺压善良,如此因果未造成人命,却在累积许多冤怨恨忿之气,在各人命象机运走入晦暝,或者地府准旨定时讨报之际,会在车厄中了断因果。

因为各人既造凌辱他人、为富恃势之因,以至享尽自身福报,而积滞他人怨戾。在台疆一地人口密度高,车辆偏多,但又地域狭小,自然祟扰于车祸之事故,最易达成讨报目的。

是以故众生切宜明白:种善因于广修功德,但却要谨慎于冤怨之缠扰,在因果业功德解之前提,修功行善是属必然,再在日常间慎防人为疏忽,如此可以减少身受车关之祸害,当然深入查明其因果原由,再针对其业因加以化解,更是确保安全之良方。

第廿六章 仙佛阐明因果病—头痛症

诗曰:
病理分明查脉真。
奈何因业扰凡身。
仙翁阐述迷蒙启。
直指众生自性陈。

圣示:本书著作至此,吾将敦聘三大神医降鸾著书,神医详述并与吾以因果理论注解,则众生阅之参照,更能明悟因果产生现象。

华陀仙翁 降

诗曰:
参著宝书启众生。
佛缘深植自分明。
愿期黎庶长研阅。
悟得真诠保太平。

圣示:吾荷蒙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之邀,降驾懿敕拱衡堂,参著直解因果之门,愿能以此为众生解开因果病象之苦。

菩萨:有幸得华陀仙翁不弃,合著宝书,众生之幸。

仙翁:不敢,菩萨俱大慈大悲闻声救苦,吾自当稍尽绵薄,自知菩萨佛意慈心,吾今日简备一例,为众生释疑。

菩萨:能得名医举例阐述,本书倍加光彩,尚请仙翁直述。

仙翁:今时世人多有头痛不愈之症。细究病因,头痛有脑部神经,有中枢、自律神经,一旦头痛,与上述诸部绝对有关连。另则人身气血循经穿脉,上泥丸,在重楼盘汇,盖,人身颈后,玉枕是为顺气之路,若未顺畅其气,也必引起头痛。然则,人身病痛有其病因,依目下医学科技之提升,既知其病,又能对症投药,为何无法痊愈,就请菩萨开示吧!

菩萨:感谢仙翁如此详述病因,依此而论,既知其病之因,又有治其病之药,未能医疗见效,原因就只有因业缠身。一旦因果显现于人身,正如水缸有破隙,不论如何加水,无法使其满载。人身有因果业力缠扰,则纵有仙丹妙药,对症对治,悉皆被其业力所磨损消耗。

仙翁:菩萨所言甚是。然则,此一因果现象,大都会种何因业而致显成。

菩萨:头痛主脑,会显此业报,其因果必定种于满脑功名利禄,为计较如是所得,而有造恶害人。轻者,不俱人命债,则业报较轻,头痛现象当然较轻;若有人命债,一旦冤亲债主缠扰,头痛之症,会演成其他病状,则要请仙翁详加阐述。

仙翁:人之头痛不愈,久之会影响睡眠,进而牵引情绪,相对情绪一旦受到波及,言行即会反常,因此会形成判若两人之异常现象。

菩萨:正是如此,冤亲债主一旦领命缠扰,借人身之头痛病症而渐渐牵引其心神,祟扰之力量甚至遍及全身,使原本只是头痛小病,却演成似如精神病患之异常,究其因,即是冤亲之业力所祟扰。

仙翁:是的,所谓真药医假病,真病无药医,所以一旦是因果病,纵然仙丹服下,仍无其效果,至希世人明悟此理!

菩萨:今夜甚为感恩仙翁为此参著宝书,众生受益无穷。

第廿七章 杀业牵缠业障篇—神医章

诗曰:
杀业由来最可惊。
牵缠病象误心情。
黎民沐受恩庥广。
解脱轮回步道程。

圣示:因果业报中杀业最为广泛,亦是最为常见。因为众生在累世轮回间,绝对无法避开造作杀业之业因。换言之,如无杀业因果,几乎可以确定不用再入轮回,可见杀业之可怕以及影响轮回之关键。

扁鹊神医 降

圣示:吾今夜应观音菩萨所邀,降尔懿敕拱衡堂,参著直解因果之门宝书。

欣闻菩萨开示杀业因果,吾举一则病例参著宝书。众生在累世因果,种下杀业,绝大部份是贪口腹之欲,以食为目的,因此禽畜受舍身之痛,自然怨恨不已。

此亦怨戾之气,积滞人身,一旦爆发,其能量自然非常可观。姑不论禽畜在天地间,其食物链是属于供养高等灵;在其因果报中,已是积滞甚深不善能量,在入于人体中,其怨恨能量更足以破坏人体纯善能量。

因而许多病症,实际上只是自然病痛,诸如皮肉创伤、诸如感冒风寒,甚至连年龄老大身体机能退化等,在目前医药均可轻易投治,但是,最怕体内怨恨之能量作祟,使病象模糊,医家或分判不明、或延误时机。

菩萨:神医一篇医病理论,道尽众生受杀业之苦,然则杀业本身已具备肃杀之气,一旦有更高层次之动物灵,则其干扰必定更加严重。

一般而言,众生杀业,在因果定律中属于业障,若是伤害而使启灵之动物灵死亡,则形成灵障,在其讨报力量,不下于冤亲债主。可否就此问题,请神医举例说明。

神医:菩萨所言甚是,众生在病症中,最常见者,举例而言,皮肤病,除非外表受毒物感染;否则均属过敏性发炎性,并且绝大多数由肝解毒机能退化而起。

但是由古至今,许多恶疮如人面疮、百鸟朝凤、及诸如飞蛇等病变,虽是皮肤病,但却是由杀业所爆发之能量,悉皆由无数杀业累积怨恨之业报,一旦有进升到灵障在缠讨时,则杀业业障仅可算是药引而已,是以必须根本再由重业之灵障解决始能有效。

菩萨:在众生病例中有许多是自然病象,亦即身体受病菌侵染所致,但是在病症延续之中,如果因业适时缠讨,必定会产生病变。

譬如由感冒症而言,同一病症,同一医生,却是他人医好,自己医不好,如此即可确定他是因果病业。

再譬如:有人患病,但医家明诊病名,可是投药无效,甚至可能医家明知此病之症,但是却有使医家感觉症状模糊,或是检验无其症状。

绝大多数杀业属于怨债,不论是业障,或者灵障,众生在起心动念,平素之间,多存慈悲护生之仁心,可以在无形间,消弭许多杀业之怨恨业力。不知神医是否尚有要补充说明?

神医:古来医者所见事例中,有许多病症亦有先由业因而起,「不论灵障或业障」因为业障既已积成,当会爆发,正如火山积深能量,若不宣泄则无法使火山存活,而一旦爆发,先决条件即是积足能量。

业障必是一个人积足累世杀业,一定会有爆发之时;在人身而言即是时机成熟。因而此一杀业业报会开始祟扰人身各部器官,尤其有受损伤之部份更是容易受到干扰,不知菩萨以为如何?

菩萨:正是!神医所言甚是,因果报中,有业力先显,再呈于人身,是故杀业当亦如是。因而,吾奉劝众生,因果既到,应多发心护生,体慈悲意旨,当可减轻受到业障之干扰。

第廿八章 淫业牵缠因果论—天医章

圣示:因果轮回,在其过程之中,最重要关键,即是其显成之动力。既已造下其因,果报自然会呈现;但是所呈现之时机与现象,却左右受报者是否容易解开此一怨结。换言之,在果报尚未成定象之前,先消弭其因,则容易解开怨结;正如预防胜于治疗。

孙思邈仙翁 降

诗曰:
因业牵缠果报时。
输诚忏悔最相宜。
众生首要需明悟。
解结释冤力可为。

圣示:恭闻菩萨阐述因果轮回及众生释结之要论,吾甚为钦佩菩萨苦口婆心,劝化众生。于医家而言,人体五行,最常见之病根,肇在水火不济,乃衍生许多病例。

水者实也,火者虚也,水火本质上,已不相容。虚时又是不济,因此乾者肾阳之衰弱,肝火陡然上升,其症不但显于肝肾,更易引起盗汗、虚悸、偏头痛等症。

而肝肾与水火之气,不济人身,若以因果而显成,必然由夙世造深淫业所致。

菩萨:妙哉!天医之医论,有条不紊。人身五行,水火并重,偏偏又不相容;因而人身失水火必旺,水盛火又虚,是以必要水火相济,始有助人体健康。

然则,本质不容,如何相济?已是医家调理之必要仔细斟酌。若再由因果祟扰其间,则不止不相容,更有演变成相克、抑制之作用,如此一来人身百病丛生。

天医:菩萨补充甚明,并且医家在调理人身水火之际,必需详查其来龙去脉,诸如人蔘扶强不助弱,一旦人身属虚火上升,肾水有失之际,投以人蔘不但未见其效,恐反有失。病源由因果所造成之现象者,投以仙丹,亦属枉然。

菩萨:正如仙翁所云,众生在受到淫业果报之际,最易由人身水火不济。然则,淫业有深有浅,轻重之间,所显现果报于人身,是否有所不同?

天医:是的。菩萨在开头已明示,因果最怕是定业,其次是显成之动力,均可以呈现出不同之破坏力。譬如:造深淫业,有其人命债,若冤亲已来讨报,必然显现牵引欲念绮思,一旦人在邪思绮念之中,必然陷入火旺水失之境况。

若属重业,冤亲入侵,则邪绮不止,虚火升窜,若入脑际,则心神不宁,诸般妄想,邪念不能遏制,甚而夜不能眠,躁幻接踵而来,并且邪思欲火若有未泄,邪积火聚、干阳损耗、肾水日失,终必演成实火而致肾脏衰耗。

如若冤亲尚未显现讨报,仅是灵讯肇示而已,立即加以化冤释结,则未侵损人身,其害则轻。

菩萨:天医所言,众生甚是受惠良深。淫业牵连于色欲,乃凡夫俗子之不能免。因此,夙世以来,众生或多或少种下淫业,而此因业,又是如此伤身,世人切宜谨慎,切莫犯下不可收拾之重业,如此可以善保此世有用之身。

第廿九章 菩萨慈悲因果论

诗曰:
因缘本是作牵缠。
恶业生成祸患绵。
切要心存多谨慎。
免教果报显来年。

圣示:本书荷蒙三大神医阐述病理,参照印证因果理论,是则众生之福报良深。吾并特别由主著正鸾出窍,合著本书;将日常善信叩问之因果疑难,编列书中,予之启悟各地善众,勇笔贤生可以灵神出窍。

勇笔:弟子参见菩萨佛驾,自《因果病象印证》一书完成之后,倏忽十余年,未再谒菩萨,弟子孺慕甚深!感谢菩萨慈悲,弟子见前几期,三大神医之述论,心中亦有许多问题想请菩萨开示。

菩萨:贤生无需多礼,《因果病象印证》一书启悟许多善根慧器之人,助尔拱衡道脉。今时《直解因果之门》当能如是,使懿敕拱衡堂普化道业,更上层楼,吾亦为之贺勉。贤生有问题尽管提出,往后数期俱可由贤生整理问题编列本书。

勇笔:感谢菩萨如此殊眷,弟子感恩。对了,目前弟子承办一件善信的叩问事,他是在日夜之间,都会听到耳际脑海中,有声音要控制他的心神,并且也会干扰到夜晚不能睡,工作受破坏,差点失业,甚至身体消化排泄动作都会受侵扰。

他来到堂里,弟子与之交谈,才知道他是道中之讲师。而且言谈间,并不像神经分裂,理络分明,心思清晰。

这种情形弟子呈叩堂上恩师圣示:谓之自性心魔,并予与封闭灵窍,连接二次那位善信说已可抗拒耳际脑海的声音,不会受他控制心神。

弟子请教,如此情形,为何会有修道子,修成自性心魔之扰乱?

菩萨:此事前因后果需分二段阐述,一者,此修子夙世之中,曾造下用尽心机、设计于人之因果。此段业因摄纳于其藏识,历经轮回,转环自性之识业,于今时在人生过程中受到外力之牵引,识业成熟,因此扰乱其心神。

勇笔:那么弟子予封窍应该无误吧?

菩萨:无误,但是有此现象,在因果而言,他所造用心机陷害人,若是不解决,亦即此段因果不予消弭,则其动力长久存在,纵然此时贤生为其封窍,但是有朝一日自性及外力巧合成熟,仍然会再次显现。

勇笔:请教菩萨,弟子以前常办因果,一旦在耳际脑海中会有声音,大都表示冤亲已侵入身体心神之中,为何这一案例不同。

菩萨:侵体在果报中属重业,并且会逐渐控制心神,但先决条件是冤亲债主之讨报,而贤生所承办此一案例,是他早在之前所造之业力因果已是形成,并被其识性摄纳,换言之,此一公案是无冤亲债主,而是彼时他之识性将整件事收藏到自性之中,不用地府准旨冤亲讨报,他自己已经先行惩罚自己。

勇笔:弟子明白了,就是良心发现。如果此一案并无植入他识海之中,而是有造成其他因业,等到时机成熟,就是形成因果业报。

菩萨:正是。

勇笔:那么此一公案有无造成人命债,是否会形成不同果报?

菩萨:当然。他此一公案是无造成人命债,如若有造成人命债,则冤亲申控地府准旨,则会演变成灵侵体而精神错乱。

勇笔:弟子完全明白,感谢菩萨慈悲阐述。

菩萨:可,今日著书至此,贤生灵可投体。

第三十章 回向方能冤业解

诗曰:
著书劝化继年年。
启悟苍黎遍大千。
愿有慧根长不昧。
真诠彻理福心田。

圣示:诸天圣神仙佛,秉抱慈仁,借鸾门砂盘著造真诠宝册,启悟众生开明智慧,而得亲近大道,普修善德,愿期众生研阅善书能有所得。可,勇笔贤生灵体出窍。

勇笔:弟子叩见菩萨佛驾,今日著书,弟子深有一疑,叩呈菩萨开示,并将普及恩庥于绝大多数之修行者。

菩萨:贤生有何疑惑只管明说。

勇笔:弟子遵命。日前弟子承办一件济世,是一位坤道修行者,年已半百,颇为虔诚,不但在附近道场为仙佛效劳,并予引度儿女亲眷进道修行,平素间对护持鸾门道场之活动,亦是输诚不退,或助印善书、参加法会,并且自己尚有定时诵持经咒作功课。

如此一位善慧之女菩萨,纵然未至功德圆满,应该也是累积甚深福慧才对,但是前几日她的眷属传真叩问:这位女菩萨在要参加某处道场放生前夕,忽然昏倒,并且紧急送医,医生宣告病危,直至传真之时尚在昏迷。这个案例弟子迷惑,恳请菩萨开示。

菩萨:贤生既曰传真叩问,则贵堂仙佛如何开示?

勇笔:本堂太子恩师开示:乃为此位女菩萨,虽然护持助道,并且颇有造功立德,而且度众进道,亦是莫大的福慧。但是这位女菩萨却没有回向给自己的冤亲债主,所以她有功德福慧资粮,但是因果一旦讨报,却是非常激烈,所以才会形成如此现象。

菩萨:正是,贵堂太子元帅查示无误,这位女修子平素深积善德,不论内性、自修、外行功德,悉皆符合善慧根器之修者所俱备之条件,但是关键因素即在未有回向自身因果,消除其讨报业力。

吾作一譬喻,有一个人到处去工作,非常认真努力,而且也肯节俭,所以他存了许多钱财,但是他有向许多人借钱,只不过他所赚的钱都存进银行,并没有还人家,贤生想,是会有什么后果。

勇笔:想当然,那些借钱给他的人一定怨恨咒骂,甚至有可能想要用激烈手段对付他。

菩萨:正是如此,将此譬喻拿来对照此一案例,贤生以为如何?

勇笔:弟子理解,但是弟子不解的是这位女菩萨,既然功德这么大,虽然她自己没有回向,难道上天诸佛菩萨圣神,不能为她做回向吗?

菩萨:不能,个人修行功德累积福慧资粮,除非自己发心回向,才能将此功德转移到他处,否则纵然古佛、菩萨、大罗金仙亦无权动用他个人之功德及福慧。况且因果之可怕就是如此,一旦你种下前因,如果不虔诚忏悔,修善功德做回向,一旦讨报来临,任谁也无法救你。

勇笔:然则诸天圣神仙佛不是法力无边吗?难道不可帮他挡一下灾劫,或是保佑助他一臂之力。

菩萨:贤生须知,此女因果灾劫显成,讨报既激烈,并且存在已久;即是因他虔诚护法行持助道,是以才一延再延,否则将更早显成因果讨报。

勇笔:弟子明白。哦!对了,刚才菩萨为什么说个人所修之功德福慧若无回向则无法消除自身因果业力。

菩萨:为什么诸部经典均有回向文,为什么鸾门道场要有专案呈疏之回向,譬喻说:世间寄信,你必需注明收信地址及收件人,邮差才能送达,也因为你有投信的动作,才有送信收信的结果。在修行过程中,你若不将所累积功德回向予自身因果业障,则这些冤亲债主如何可以拿到你的功德。

勇笔:弟子明白了,就像存款自己的名下,没人可以去领出来,除非你用转帐指定转到什么人的帐户。感谢菩萨如此详尽开示。

菩萨:可,今夜著书至此停笔,贤生入窍,吾回。

第卅一章 阐明定业作完篇

诗曰:
因果由来定业深。
牵缠祟扰最惊心。
苍黎切要修仁善。
可得消弭祸患侵。

圣示:因果造作于先,定业形成于后。众生既造因业于夙世无知之中,当然在轮回人世之时受到果报之现象。可也,著书,勇笔贤生灵神出窍。

勇笔:弟子叩见菩萨佛驾,今日弟子有一疑惑,恭呈菩萨开示,因为弟子数十年来恭承天命为各地善信开办因果济世,其中有一件事情百思不解。

菩萨:贤生领命办理济世,贵堂为众生排解因果,在台疆一地之鸾门道场,可是誉驰遐迩,贤生有何疑难呢?

勇笔:弟子办济世,尤其在菩萨您开著《因果病象印证》一书以来,有许多善信,都是因果病重,慕名而来,叼蒙天恩师德,本堂众圣恩师神威显赫,大都圆满为善信解除因果苦难。

但这十余年下来,弟子发觉一件事情,那就是有小部份善信在恩师开示因果之后,亦如命办理因果而和解,但是他的病痛改善情形却是非常缓慢,不似绝大部份,只要因果和解,不出二、三个月间,重症可以明显改善;轻症则只需数日,最长亦不过半月。此一现象,恭呈菩萨开示。

菩萨:因果和解是使因果业力消除,譬如:贵堂昊天紫绶灵修院之保调,是与冤亲债主和解,使其不再干扰当事人。但是在与冤亲债主和解之前受讨报者,已形成伤害,换言之,因果和解只是达到不再继续干扰于受讨报者,而身体病况之改善,需视受讨报者受伤、受损到何种程度。

勇笔:如果因果不和解呢?因为讨报既造成伤害,不会因因果和解而得到立即改善。

菩萨:差矣!因冤亲债主讨报,虽然造成伤害,但其伤害大小,需视定业轻重而论,况且不和解因果,冤亲债主继续讨报干扰,则受讨报者,身心所受伤害,会更加深,并且激烈。

勇笔:弟子明白了,不过弟子另有问题恭请教示:何谓定业?是否定业无法改变?

菩萨:所谓定业即是地府已经审断,定谳之公案,或是已积深罪业而形成业障,注成命象,在人生过程中会显现,即是定业。至于定业是否能改变,却需视其如何转化。

譬如定业是,冤亲债主初领旨讨报,尚未侵扰之前即予和解,则此定业可以消弭。若是此一定业显现于身体恶症,或是人生运程中出现之灾劫厄难,则其转化之机,有一半机会。

总之,因果之和解,是使之讨报此一伤害不再加重,至于所造成之伤害如果没有继续加重外力之侵扰,则复愈容易。

正如受伤结痂,只要不去揭扰,可以更正常进行复愈,一旦时常去抓揭,使其又受伤害,复愈当然困难。

是以众生当要明白,不是和解因果无效,而是和解之前已造成伤害,所以要断绝继续伤害之动力,则受伤之医护可以很快见效。

勇笔:正是,感谢菩萨如此详细开示。那么,本堂昊天紫绶灵修院,为善信排解因果,是已达成和解之效果与目的。接下来身体之复愈,只要按正常医疗之方法,即可见到效果。

菩萨:是不错,但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定业之轻重会影响结果。

勇笔:弟子明白,就有善信罹患癌症;这已是定业之果报,要扭转的机会只剩一半,但是,只要提前于尚未形成此一定业病症之前,即可化解,是不是呢?

菩萨:正是。

勇笔:感恩菩萨慈悲,赐助弟子著作此一因果阐论之宝册,弟子叩谢。

菩萨:贤生何需客气,数十年间,贤生恭领天命,开创鸾门新机,积极著作数十宝典传世,至希勉而行之。本书至此,将全部结束,书后语、及跋文,另日再作。

圣示:吾领命著书与诸贤生结甚深善缘,书至此结束,勉贤生道心精进。

本堂主席 关登台

圣示:吾为《直解因果之门》作跋际值末法时期,因果清算之际;更因目下物质文明、科技提升,因果现象,亦因文明怪病之日愈繁复,以致相对异象频频!

上天有鉴及此,以 南海观音菩萨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十余年前降旨本堂开著《因果病象印证》一书颁行普化,大收宏效。为众生解脱因果枷锁,悟明因果现象,济度众生受因果牵缠之苦;可谓慈航救渡众生倒悬之苦。

今日又再接续开著《直解因果之门》,针对现世因果病症,领旨讨报等众生受苦而予对治。一者上天菩萨慈悲,二者圣门普化道务所需,更为众生之福音矣!

书已著成,将要颁行,吾深愿世人能有阅书之法喜,深沐上天好生之意旨 菩萨救苦之愿心。吾特以数语与众生共勉,并为篇后之跋也。

岁次乙酉年正月十日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